山东省“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方案(2026—2028年)
2026-05-22 09:20 山东省工信厅
3.加强标准化建设。强化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分级分类推动安全、治理、伦理等基础标准,软硬协同等通用标准以及制造业赋能应用标准研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围绕“人工智能+制造”发展重点方向,制定相关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关键要素支撑行动
1.发挥多元资金作用。综合运用“模型券”“语料券”“场景券”及首台(套)设备、首版次软件等政策,支持制造业大模型研发、语料治理、场景推广和产品创新。充分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工智能项目按规定予以支持。加强与国家人工智能领域投资基金对接合作,依托省新旧动能转换等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人工智能+制造”领域。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信用评估机制,面向数智转型企业推出“无抵押、无担保、低成本”金融产品和服务。(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大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力度,依托各种高层次人才计划对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予以支持;争办“兴智杯”“赢在智造”等赛事。支持高校提升人工智能学科建设水平,加快培养紧缺专业人才;深化企业总数据师(CDO)制度,培养“人工智能+制造”方向复合型人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安全治理护航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