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橘子宾馆”被知名品牌“桔子酒店”起诉侵权,店老板:没用对方任何标识、LOGO和装修风格,仅有16个房间,对方要索赔10万元
2026-06-22 15:13 纵览新闻
起初,冯女士的“橘子宾馆”只有10个房间,2019年隔壁店铺转租,冯女士出了一些转让费又扩了7间,扣除改造拆掉的1间,目前共有16个房间,房价在60元到100元之间。冯女士认为,自家开的宾馆没有侵权,自己起的名字是“橘子”,和“桔子”在字体上明显不同,另外自己家起名是“橘子宾馆”,也没有叫“橘子酒店”不会给人产生误认,“另外,我没有用相同的LOGO,也没有用你的英文字母,更没有用你的装修风格。”

冯女士收到的法院传票.(来源/受访者供图)
冯女士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显示,案由事实一项称“被告经营的‘橘子酒店’未经原告授权,擅自使用带有‘橘子’字样的标识,侵权标识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整体外观构成、呼叫及含义上高度相似,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涉嫌侵害原告的商标权”。
记者注意到,在起诉状中,原告方还称具体的损失金额是500多万。其称,被告“橘子宾馆”从2017年开业至今,房间数15间,从原告损失看,损失金额高达500多万【平均房价250元x房间8间(50%入住率)x8年2920天=5840000元】。从被告所得利益看,被告获利为[平均房价116元x房间8间(50%入住率)x8年2920天=2709760元],从注册商标使用费看,多年前原告对加盟商的收费就已达20万元,另外原告已支出预定房间费95元、公证费及律师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