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杰说丨“遇见”诉“渝见”、“桔子”告“橘子”,商标维权不能成为文字霸权
2026-06-23 11:56 海报新闻
“遇见小面”自己申请“渝见小面”商标曾被初审驳回,却拿着商标去起诉善意使用地域名称的小店。正如媒体评论所言:“拿着不沾边的商标类别去告餐饮小店,与其说是维权,不如说是‘碰瓷式诉讼’。”
“橘子宾馆”案中,原告在诉状中称损失高达500多万元,计算方式竟是按平均房价250元、50%入住率、8年天数推算——一家16间房、房价60-100元的小宾馆,如何造成500万损失?这种计算逻辑本身就值得商榷。
权利滥用正在反噬品牌信誉
两起案件的舆论走向高度一致:“遇见小面”在舆论发酵后撤诉、创始人公开致歉;“桔子酒店”方面则至今未正面回应。但舆情平息不等于问题解决。
商标权不是大企业碾压小微企业的工具。当品牌方对毫无恶意、规模微小的个体工商户发起诉讼时,法律程序或许“合法”,却在商业伦理和社会观感上失分。正如央广网评论所言:“年营收超十亿的头部品牌,与街边社区夫妻小店本不在同一赛道”,当维权针对合理使用自有名称的小商户时,“知识产权的边界不应无限扩张,街巷小店依地域特色立足的烟火气同样需要被善待。”
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但从未赋予任何企业“独占通用字词”的特权。不是店大就能独霸品牌,更不是注册一个商标就能垄断一个汉字、一个读音。
商标法的本意是防止混淆、激励创新,而非成为少数主体囤积公共词汇、收割小人物的工具。如何在保护私权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赋权的同时规制权力滥用,是立法者、司法者和所有市场主体都需要持续思考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