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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一部“含宪量”很高的重要基本法律

2026-06-24 16:31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第一部民族领域的专门法律。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和定位的话,它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

  6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雷建斌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极其及重要的定位。从内容上来看,民族关系、民族事务历来都是重大的宪制问题,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时俱进实施宪法有关民族问题的规定,这是一个重要的立法举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根据宪法有关民族问题的规定,系统构建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法律框架,为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全局性、长远性的基础性保障。

  “大家经常用‘含金量’这个词表达一个事业或者事物的成色,如果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宪法关系来类比的话,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一部‘含宪量’很高的重要基本法律。”

  从立法程序上看,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由代表大会制定的,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常委会经过两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以后,由常委会决定提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大会以高票通过了这部法律。所以从立法程序来讲,它也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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