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民委反驳所谓“同化少数民族”谬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顺应中华民族发展大势
2026-06-24 18:20 海报新闻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顺应了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势,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目的,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紧紧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将符合新时代新要求的措施机制写入法律,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布局和重点任务,构建起系统完备、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保障各民族平等团结进步的制度体系。巴音朝鲁强调,这部法律就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成功实践经验的法治总结。
中国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仅是造福本国人民,也为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我国将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
责编: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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