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村镇养老院取名“如家”被一女子投诉侵权,有养老院决定起诉反击
2026-06-29 06:24 潇湘晨报
二审法院审理也认为,该养老院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同时综合考虑到,涉案商标知名度不高,且该养老院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和较强的地域性,侵权行为后果并不严重。
最后法院判决,涉案养老院立即停止突出使用涉案商标“如家”字样的行为,赔偿孙某某5万元经济损失,及对方合理开支共1.5万元。
近期向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反映的多家养老院负责人提到,尽管这两起法院最后判决赔偿费用不高,但考虑到精力和诉讼成本,选择支付对方费用而不应诉是他们的普遍选择。
另有辽宁抚顺一家如家养老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6月上旬当地市监部门检查后认定对方的投诉是不实投诉,因该养老院自2007年使用该名称公开经营,且始终在原有经营地域,未恶意扩大类别,未攀附投诉人商标知名度、造成市场混淆等,使用行为不存在违规违法。
该负责人称,不知道孙某某是否会起诉自己,但他已经决定就孙某某不实投诉的行为起诉对方。
投诉人回应:持有商标近二十年一直深耕,“我们有经营过,更多是跟很多人合作”;其所称经营的公司人员规模为0,已注销
6月28日,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联系上孙某某。孙某某称,自己持有该商标近二十年,一直在使用和维护,深耕品牌,自己投诉或起诉的多家养老机构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也并非如这些养老机构所称没有经营实体,“我们有经营过,但是后来经营不善关掉了。我们更多是跟很多人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