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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个包裹赚500元?兼职“好事”可能隐藏法律风险

2026-07-02 08:05   人民日报

  “许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电话卡、银行卡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仍提供代取、代送的帮助行为,非法获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新源县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许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作案工具手机及违法所得一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

  “当下,仍有不少人存在‘不直接参与诈骗就不犯罪’的认知误区。实际上,提供技术支持、资金转移、推广引流、代送‘两卡’等帮助,均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人员将受刑事处罚,还会被联合惩戒,银行、支付及手机卡业务将会受限。”新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费君提醒,切勿贪“轻松高薪”,要妥善保管个人“两卡”等信息,不出租出借出售,谨防沦为犯罪帮凶。

  寄送“特殊”物品,充当贩毒“工具人”

  本是配送美食、挣辛苦钱的外卖员高某,未经受住“高额跑腿费”的诱惑,帮人配送毒品,最终东窗事发获刑。

  原来,高某平时跑外卖,还经常帮林某收取和配送化妆品等物品。相熟之后,林某联系高某,请他帮忙配送“特殊”物品,并称可以支付高于正常配送费数倍的费用。高某经过询问得知,林某要求自己配送的是加了“料”的“电子烟”。面对诱人回报,高某最终还是接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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