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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告赢茉莉奶白“于法有据”,舆论反应却现分歧

2026-07-09 06:17   央广网

  这种分歧本质上反映了商标保护规则与公众对公共文化资源使用预期之间的错位。法律关注的是标识的“品牌识别功能”是否被削弱,而部分公众更关注“传统纹样”作为基础造型是否宜由单一主体独占。两位律师均表示,“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是纹样元素本身,而是特定设计所形成的识别功能”,但这一专业逻辑与公众日常认知之间存在距离。

  据悉,茉莉奶白方面将依法提起上诉。林斐然认为,二审改变侵权认定的法律难度较大,改判空间可能主要集中在赔偿数额,以及双方图样是否存在可区别的核心差异上。

  近年来,此类商标维权案例增多,部分案件在法律上获支持的同时,舆论反馈较为复杂。从实务角度,持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在跨类维权时,维权对象选择与尺度把握值得探讨。

  金杰建议,品牌方可建立梯度化维权机制。一方面严格区分维权对象:对“明知申请被驳仍大规模使用”的情形,依法维权具有合理性;对小微商户、非商标性装饰使用、或涉及传统基础元素的善意使用,可优先考虑提示函、协商整改等方式。另一方面考量比例原则:高额赔偿虽具威慑,但也可能引发舆论反弹,影响品牌公众形象。

  林斐然认为,商标权是“有限的法定垄断”,其边界需结合具体使用场景判断。品牌方维权时,除评估法律风险,亦可同步评估社会观感,在主张权利时更多围绕“标识显著性来自企业长期投入”举证,而非单纯强调纹样独占,以缩小专业逻辑与公众认知的差距。

  私权和公共文化之间,该有一条缓冲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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