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2026-07-11 09:03 大众网
多子女家庭或购买高品质住宅、现房的缴存人家庭,相应核减住房套数。执行核减政策后在本地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三、相关说明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2.2026年7月10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3.本通知施行前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责编:李 慧
审签:朱仙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