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落实城建档案新规 提升“收、存、用”质效
2026-07-22 17:19 《城乡建设》2026年第14期
抓实“聚”的前提,夯实资源基础。一是规范移交验收。强化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建立多部门、多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以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四合一”(档案、人防、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为抓手,严格规范档案验收,实现“一次申请、并联验收”。全省将城建档案“一键归档”列入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重点任务,推进档案与工程进度同步归集。泰安、日照、滨州等市对重大项目“一对一”指导,确保重大工程档案应收尽收、完整准确、及时入库;德州市与政府部门联合召开全市挂图作战重点项目建设档案现场推进会并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建设项目档案归集内容和流程;青岛市推行“两告知、一靠前”服务,建立重点项目专班机制;临沂市创新“全程跟踪+重点关注”模式,实现重点项目档案全覆盖管控。二是强化追缴攻坚。各市对照立项清单摸排未移交项目底数并建立台账,2025年8月底前完成首次督促整改;对拒不移交的,通过定期通报、社会公布等形式加大曝光力度,依法依规处罚,纳入失信记录,档案移交率大幅提升。淄博市对未按时履行承诺的建设单位取消其告知承诺资格。全省已形成“承诺—跟踪—催缴”闭环机制,确保档案资料及时移交。
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