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落实城建档案新规 提升“收、存、用”质效
2026-07-22 17:19 《城乡建设》2026年第14期
山东省城建档案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加快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建设,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全面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各级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主动靠前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实现档案规范管理。二是广泛凝聚档案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聚焦法治保障、标准引领、馆库建设、监督检查等,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针对部分地区馆舍不足问题,2024年滨州市完成库房升级改造扩容245立方米,德州市全市库房面积增加1953平方米,接下来将持续改善保管条件。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化建设。督促各地加快电子档案在线接收系统建设,巩固“存量数字化”成果,加快“增量电子化”进程,深挖数字资源价值,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城建档案公共服务质效。同时,持续总结原生电子档案单套制归档试点经验,加快标准规范制定,有序向全省推广,为全国城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山东力量。
责编:马晓敏
审签:田连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