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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重磅新规,明起实施!事关内幕交易

2026-07-26 12:38   每日经济新闻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3号)(下称《解释》),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

  据悉,这是该司法解释自2012年施行以来的首次系统性修改。受访律师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本次修订使得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认定时点大幅前置,堵死了实控人等“意向阶段”套利的漏洞。修订还收紧了“合法交易”抗辩空间。

  “对于资本市场参与者而言,新规传递的信号十分明确:内幕交易的合规红线正在收紧,‘打擦边球’的空间正在消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嘉铭表示。

  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大幅前移

  据悉,本次修改进一步明确关键主体更严格的法律责任。在《解释》第五条中新增一款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相关决策人员向关系密切人员透露形成内幕信息初步意向的时间,或者根据该初步意向进行相关交易的时间,应当视为动议的初始时间”。对内幕信息生成起关键作用的主体所涉内幕信息敏感期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杜绝其利用时间差进行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进一步突出惩治重点,强化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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