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机票“超售”:为何旅客补偿不同?平台该不该担责?
2026-07-28 08:29 北京日报
代售机票的旅游平台真的能将责任一推了之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寻认为,在线旅游平台无需就航司超售行为本身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平台的法定责任不因“交易平台”身份而完全免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当中介型平台存在以下情形时,仍可能承担责任:一是明知或应知平台内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二是平台对消费者作出了更有利的承诺(如先行赔付、退换货保障等)而未能兑现;三是平台未尽到法定告知义务或存在其他过错。
“旅客因超售被拒载的直接损失,应基于航空运输合同关系主要向航空公司主张;若认为平台存在未尽告知义务、投诉处理不当等问题,也可向民航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或依据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另行向平台主张权利。”杨寻认为,平台应履行自身服务职责,协助消费者向航空公司求证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而非以“代理身份”为由简单推责。
问题四
超售模式有没有优化方案?
从长远看,为了更好维护民航旅客权益,要从加强超售前端告知、完善法规、提高赔偿标准等多方面入手。
事前充分告知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前提。记者登录一家旅游平台预订机票,支付页面小字显示《购票须知》,22个条款中包含《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点击后可看到15条细则,其中第10条涉及航班超售。无论通过航司App还是旅游平台预订机票,旅客直接勾选“已阅读”都可以进行支付操作。“需要阅读的条款这么多,字体还很小,很容易就漏掉超售相关的信息告知。”有旅客吐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