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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踢出845个工作群,踢不掉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2026-09-03 08:05   红星新闻

  9个月过去,本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一样也没少。既然这笔钱依法必须兑现,企业何苦在员工微信讨要薪资时拒不结清,一路拖延至劳动仲裁,再耗到一审、二审?企业瞄准的是漫长的诉讼周期,还是劳动者的耐心与维权信心?

  劳动争议中的劳资双方固然都享有诉讼权利,但双方力量差距较大时,程序上的“平等”,可能并不等同于实质上的“平等”。

  ↑被踢出群的截图。图据扬子晚报

  比如,企业的管理手段迅速,搬电脑、踢出群、停工作,只需一天就能把劳动者摁到冷板凳上;企业有法务、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和更充足的资源去应对。劳动者多是“势单力薄”,还要承担收入中断、精神消耗、甚至“闹大了不好再找工作”的隐性压力。正如小古的前同事所说,当时离职也被坑过,但因为觉得太麻烦、浪费时间精力,没能像她这样维权。

  所以,真正需要关注的,不只是维权有没有渠道,更是侵权与维权之间的成本是否过于悬殊。企业耗得起,劳动者未必。要想打破这种“不平等”,不能只靠劳动者个人的努力,更要依法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不能把劳动纠纷当成一笔可以计算的“经营成本”。

  判决履行,不是劳动纠纷的终点

  8月27日,涉事企业向小古全额支付判决确定的费用。对小古提出的社保相关诉求,当地社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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