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法理相融促和解 “新薪相印”化纠纷
2026-09-03 11:44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赵昕渝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秉持法理相融、调解优先原则,妥善化解劳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中,劳动者小王在某信息公司工作,离职后,双方就欠付工资、经济赔偿、年终奖等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劳动者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仲裁裁决作出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随即提起反诉,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核心争议并非单方过错,而是沟通错位、信息偏差引发的误会。劳动者称,公司曾进行岗位调整,新工作内容适配度低、配套培训不足,自己难以快速适应,且人事多次约谈,存在引导其主动离职的情形;公司则表示,调岗后劳动者核心工作未发生改变,且已提供对应培训,劳动者存在考勤不规范的情形,亦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