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107名应届生解约再调查:被通报停职的“人力总监”,查无此岗
2026-09-03 14:07 央广网
记者还采访到一名2023年进入星宇股份实习的学生。该受访者称,当年校招时HR介绍的岗位包括工艺、质量等工厂管理岗,但入职后6个月一直在车间从事SMT贴装、PCB灯板全检等一线工作。实习结束谈转正时,该受访者称公司仅提供“预备班长”岗位,实行白夜班安排,每班约12小时。对于上述情况,星宇股份未回复记者采访。
针对记者获得的录音及受访者反映的情况,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瀚表示,如果企业仅以市场环境、经营变化等因素为由解除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而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应解除情形,可能产生违法解除的争议。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如果实际解除由企业提出,即便书面材料记载为“个人原因离职”,发生争议后仍应结合招聘信息、劳动合同、聊天记录及约谈录音等证据判断真实解除原因。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对于技术、研发等岗位人员被调整至生产操作岗位的情况,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约定、调岗的合理性以及实际执行情况综合判断;如果调岗的主要目的并非继续用工,而是迫使劳动者离职,也可能产生劳动争议。
官方通报与“人力资源总监”
8月25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称,经调查,星宇股份与部分应届毕业生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过程中存在“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等问题,企业已对人力资源总监作出停职处理。
8月27日,星宇股份发布致歉信,承诺向相关毕业生即时发放3个月求职生活补贴,如11月底前仍未就业再给予6个月工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