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德州市德城区化工企业服务中心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2026-07-31 07:01 德城政务
为进一步加强德州市德城区化工企业服务工作力量,助力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及数量
面向德州市(除德城区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中引进化工专业人才6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以后出生);
6、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7、报名人员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其中2007年以来进入体制的事业人员,须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人员;
8、报名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的(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公开选拔试用期等);
2、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