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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法治网最新专访-唐云虹律师:深耕大湾区家事法律服务 破解婚姻财产与财富传承难题

2026-07-31 09:38   海报新闻

  “财产性质的认定是分割的前提,很多当事人混淆了‘财产本身’和‘婚后收益’的区别,比如婚前持有的股权本身是个人财产,但婚后产生的分红、增值收益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深圳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最常见的争议点之一。” 唐云虹律师补充道。

  (二)破除两大误区:财产分割并非 “一刀切”

  针对大众最容易产生的两个认知误区,唐云虹律师逐一进行了澄清:

  1.误区一:离婚财产必须五五平分 唐云虹律师表示,均等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但并非绝对标准。法院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酌情倾斜;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依法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她举例道,在其承办的一起深圳科技公司企业主离婚案中,男方转移财产并拖延离婚,团队通过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男方账户 800 万元,结合调查取证证明其转移财产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分得 60% 的夫妻共同财产,充分体现了惩戒恶意转移财产的裁判导向。

  2.误区二:出轨就会导致净身出户 “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对方出轨,就可以让其净身出户,这是对法律的严重误读。” 唐云虹律师解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过错情形特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普通婚外情并不必然构成法定过错,更不会直接导致 “净身出户”。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财产分割仍以平分为基础,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酌情微调分割比例。

  (三)四类特殊情形的法院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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