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西一男子受雇安装监控触电身亡两个月,家属仍未等到官方调查结果
2026-08-04 20:56 海报新闻
李某意外离世近一个月后,6月26日,其家人收到迁西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开具的死亡证明。该证明提到,经现场勘查、现场调查走访、法医尸表检验证实其系触电身亡,排除他人杀害,家属无异议。
刘颖告诉记者,丈夫持有电工证和登高证,此前一直从事监控安装相关工作。根据刘颖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5月18日,张某英与李某约定安装可变焦的太阳能监控。5月20日,张某英曾向李某发送现场视频,表示想要在电线杆上安装监控。李某回复:“那是不有高压通着电吗?那通着电得离电线远点啊。”张某英说,变压器都没了好几年了。李某接着问:“变压器底下那线有没有电呢?你就说变压器没有了,那个现场要有电,它也不中,咱们没法上去。”张某英回复:没有电。
海报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事故电线杆下方的变电箱有被拆除的痕迹,几根电线垂落在地。电线杆一侧有一间变电室,室内已无电力相关设备,灰尘遍地,只残留一些设备的破损零件。
7月3日,李某家属作为原告,与被告砂厂承包人张某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迁西县供电分公司负责人、唐山市腾海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迁西县三屯营镇法庭进行了庭前调解。
记者得到的一份“调解笔录”显示,围绕事故责任,各方存在明显分歧。
迁西供电分公司表示,按照公司与腾海矿业签订的供电合同,供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在平房523主干6号高压引线处,而李某触电点属于腾海矿业管理范围。
腾海矿业则表示,公司已于2018年拆除厂房及变压器等设备,公司用电账户中的电费已由供电公司退还,并完成用电销户,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