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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护运河!《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026-08-07 08:22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8月6日下午,《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该《条例》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介绍了《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情况。

  立法的必要性

  大运河是世界上开凿最早、规模最大、里程最长的人工河,在历史上极大地促进了沿线地区的繁荣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文化价值,201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大运河枣庄段文化遗产众多、文化底蕴深厚,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同时也存在机制不完善、保护碎片化、传承利用质量不高等问题。为统筹推进山东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一体保护、携手传承、共同利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五市开展协同立法,针对问题靶向发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因此,制定本《条例》是落实上级部署、履行保护责任、拓宽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标志着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立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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