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2026-08-15 10:45 央视新闻客户端
法典的污染防治编大气污染防治章节,明确划定选址红线、运维要求与分级惩戒。惩戒力度同步升级:禁设区违规开店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责令关闭,并处1万至10万元罚款;闲置净化设施、超标排放的,处5000元至5万元罚款。过去投诉多以劝导为主,如今拒不整改可责令关停。
广场舞音乐、装修电钻、商业高音喇叭……社会生活噪声长期标准模糊、取证困难,根源是权责边界不清。
法典噪声污染防治章节,首次系统厘清各类社会生活噪声的管控边界与部门权责。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健身娱乐,需遵守区域、时段、音量三项规定,不得违规使用音响;管理者承担前端劝阻调解职责,可划定管控标准、设置噪声监测设施;商业经营禁用高音喇叭宣传;家庭装修限制作业时间;房地产销售需公示噪声影响。
光污染是此次立法最受关注的民生增量。过去窗外广告屏彻夜常亮、玻璃幕墙反光刺眼,居民投诉常陷监管真空。
法典新增“光污染防治”专章,是我国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系统规制光污染,明确定义、管控要求与多部门监管机制。配套罚则明确:未采取措施造成光污染扰民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具体执法主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执法事项目录为准。过去只能“忍一忍”的光污染,如今有了明确的维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