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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药店”无处遁形!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函,停业超6个月必须这样做→

2026-08-21 11:02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武珊珊 通讯员 王燕 临沂报道

  针对个别零售药店以停业为由规避监管、线下实体店长期关闭却线上继续售药的“幽灵药店”乱象,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18日发布《关于规范零售药店长期停业行为的提示函》,明确划出药品经营“红线”,要求全市零售药店严格履行停业报告义务,杜绝线上线下“两张皮”行为,全力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停业不停网”?监管部门亮剑“幽灵药店”

  据临沂市市场监管局通报,近期发现部分零售药店线下长期停止营业,但线上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却照常进行,形成事实上的“幽灵药店”。此类行为既逃避了属地监管部门的日常现场检查,又通过网络渠道向公众销售药品,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示函明确指出,连续暂停药品经营超过6个月即构成“长期停业”。企业须在停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提交《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报告表》,详细说明停业原因、计划期限、库存药品处置方案,并承诺停业期间停止全部药品经营活动(含网络销售),同时关闭所有线上交易功能。停业时长不足6个月的企业虽可不提交长期报告,但须建立内部停业管理制度,完整留存药品储存、设施运维、质量巡查等台账,并主动配合监管部门核查。

  停业即停营,恢复须经检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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