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一动都被商家直播,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2026-08-21 16:42 央视新闻
记者还在网络视频平台发现,有不少商家或景区还会在游泳馆、水上乐园等场所开直播,画面中入镜的游客多身穿泳衣,还有一些儿童在水中玩耍,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直播间里的网友实时围观。
有游客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文质疑,这些半私密性的公共空间能否“想播就播”;也有商家或博主反驳,公开泳池属于公共区域,并不是温泉私汤。
二
在这些涉及高度隐私的公共场所中“非自愿入镜”,是否涉及侵权?中国行为法学会网络与数据法学研究部主任王春晖明确,直播拍摄此类场景,如果没有征得客户的明确同意,则涉嫌侵犯消费者肖像权。
王春晖:即使商家没有对客户进行特写拍摄,但只要入镜的游客面部或者身体形状的外部特征,具有一定的可识别性,商家也可能触碰法律的红线。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认定依据,就是“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
那么,在一些不涉及高度隐私的公共场所直播,比如在地铁、公园等直播拍到路过的人,算不算侵权?王春晖解释:
在繁华的街头等公共区域,主播为了引流、博眼球,刻意拍摄路人清晰的面部以及体态,这些都是可识别的特征,不取得同意不能拍摄,不论是不是盈利都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收录了一些私人交谈的语音,还会涉及侵犯隐私权。
在景区、商场直播已经超出了展示公共环境的范围,以涨粉、招揽顾客为目的,将路人作为一种焦点或者背景板清晰地进行拍摄,没经过对方同意,都构成侵犯肖像权,即使是商家自称无意拍摄到的也不能免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