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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门杀”致人死亡,为什么司机要被追究刑责?

2026-08-21 17:13   央广网

  车辆停稳后,驾驶员或乘客没有观察后方路况,直接贸然打开车门,导致后方电动车、摩托车、行人避让不及,撞上车门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俗称“开门杀”,这类因一时侥幸、疏忽引发的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往往令人难以承受。

  8月19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网约车违规停车引发的“开门杀”交通肇事案件,司机吴某某将车辆违规停放且未尽审慎观察和安全提示义务,引发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开门杀”致人死亡

  网约车司机被公诉

  2026年8月19日下午,年过半百的吴某某被带上被告人席,他老家河南,本想到北京开网约车赚钱,没想到却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2025年12月8日14时56分许,被告人吴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环路辅路时,将车辆不当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并让乘客下车。事故发生在一瞬间,乘客赵某某开启车辆右后侧车门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的被害人姜某某相撞,导致姜某某连人带车倒地,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造成被害人姜某某颅脑损伤等多处严重伤情,经抢救无效死亡。

  审判员:你开车开了多少年了?

  被告人:十几年了。

  审判员:你在北京开网约车开多长时间了?

  被告人:一个多月。

  审判员:当时的路况你熟悉吗?东三环那个地方,从那经行过多次吗?还是说第一次到那儿?

  被告人:第一次到。

  审判员:路况你熟吗?

  被告人:不太熟。

  审判员:当时落客的时候,你车子停的那个地方,你应该停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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