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约可退”还是“部分预约不可退”?济南智选假日酒店被指退改规则太隐蔽
2026-08-25 05:47 海报新闻
“部分预约时,未约间夜不可退”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此类条款。购买主页面醒目标注“先买后约·不约可退·过期自动退”,而限制性规则却非常隐秘,这种“首页承诺可退、细则暗藏陷阱”的做法,违反了法律对格式条款提示义务的强制性要求。
“主页面标注‘不约可退·过期自动退’,使消费者基于‘未使用部分可退款’的信赖下单,实际使用时却以‘部分预约不可退’拒绝退款,属于夸大或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叶儒璋援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指出,此类行为属于欺诈。
关于预付款退还问题,叶儒璋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退回预付款。王京购买两晚住宿套餐,实际消费一晚,剩余一晚未使用,商家应当退还对应预付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部分预约不可退”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商家对未提供服务部分的退款责任,加重了消费者损失,应属无效。
叶儒璋还指出,线上购买平台在此事中不应“踢皮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平台负有协助消费者维权的义务,应当提供经营者的真实信息并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平台客服以“没有退款权限”为由将消费者推回商家,做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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