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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新政,来了!

2026-08-25 06:37   新华社

  关于优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劳资部门、房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要求,更好满足中央国家机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保障功能,现就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职工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

  1.购房家庭中1人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2.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的,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元,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二、调整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情形和叠加规则

  符合以下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进一步上浮:

  1.城六区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六区外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上浮20万元;

  2.购买住房符合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支持政策的,最高可上浮40万元;

  3.北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的,可上浮40万元。

  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叠加上浮,购房家庭中1人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最高上浮6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的,最高上浮100万元。

  三、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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