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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从哪天算起?拆封影响二次销售吗?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

2026-08-27 10:14   央视新闻客户端

  日常网络消费中,消费者因虚假宣传、商品质量等原因申请退货,商家以“超过七天不能退”“拆封不能退”等类似理由拒绝退货合理吗?为保障广大消费者依法享有的退货权,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27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退货相关问题,避免被忽悠放弃退货。

  商家以超过七天为由不退货,合法吗?

  要区分退货原因,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消费者原因导致的退货,比如买完不想要了或者买错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远程购物场景下,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申请无理由退货。

  如果是商家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比如质量瑕疵、质量缺陷等,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俗称“三包”)等。此时退货条件不区分线上线下都遵循“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约定不得低于法定”的原则,法定最短退货时间为七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无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质量问题退货期限最低为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七日后,若质量问题较为严重,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无法正常使用、多次维修仍故障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消费者仍可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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