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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枉摸臀、被虚构猥亵,不实指控的代价不该轻飘飘

2026-09-02 11:38   红星评论

  老者被撞、异性猥亵,属于社会共情度较高的议题,公众普遍对受害者抱有同情。先发声不代表有理,却可以先占据道德审判的高地。不管真相如何,“先声夺人”的指控,会获得先入为主的传播优势。及至真相澄清,被指控一方可能已承受了大量无端指责。

  不实指控频繁出现,最关键的是成本不对称,这也是受舆论诟病的焦点。被指控一方自证清白的成本,远大于指控者的成本。法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但舆论往往跳出法定举证规则,逼迫当事人自证清白,自证由此沦为话术陷阱,也成为现实难题。

  作为被指控一方,想要证明“我没有侵害”,必须依靠监控、第三方证人等外部强有力证据,才有可能洗清嫌疑。不妨设想,丽水超市事件中,倘若没有监控还原事实,涉事男子如何才能洗清不白之冤?

  成本的不对称性,当事人最有感受。即便真相得以澄清,当众遭受的非议、名誉上留下的阴影,或许已造成伤害。在健身房被指偷拍的男子就说:“对方这种连证据都没有的凭空指控,最后却没有对应的惩罚手段,这太不合理了。”

  对于每一起不实指控的澄清,不能侥幸于“幸好”二字。倘若清白需要自己努力证明,那谁来保护无辜者?就算最后洗清了污名,那些已经泼出去的脏水,谁负责收回去?

  不实指控者为何难惩

  一些指控虽然最终被证伪,让无辜者受尽委屈,但最后止于调解、口头道歉。为什么不实指控者难以得到实质惩戒?

  真正蓄意的构陷,相对容易区分。杭州电梯事件中,女子发虚构的内容被查实,随后被处以行政拘留。而一些不实指控,并非从一开始就是蓄谋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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