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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长文回应:机关食堂小卖部并非人为抬价

2026-09-05 18:55   澎湃新闻

  三是采购规模与渠道不同,带来成本差异。大型商超采购体量较大,多数商品实现厂家直采,中间流转环节少,采购成本具备优势。小卖部经营体量有限,多数商品通过代理商渠道采购,流转环节增加带来成本抬升;少部分洗护产品虽直接对接厂家采购,但受采购规模约束,成本仍与大型商超存在差距。以立白2公斤装洗衣液为例,商超3公斤装大规格产品因直采拿货,单价摊薄,售价更低,与小卖部在售规格不直接对等。

  四是定价管理机制不同,存在调价时间差。商超实行市场化自主定价,可随市场行情灵活升降调整。小卖部执行审批定价模式,价格调整需要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当市场出现部分商品降价或涨价时,我方无法实时同步掌握相关商品价格变动信息,需要通过实地市场比对才能获知调价情况,存在一定的调价滞后,个别商品会出现高于或低于商超现行售价的情况。

  五是定价取整的操作习惯,放大心理价差。部分商超商品多采用9.9元、19.8元等非整数标价,小卖部审批定价时采用取整计价,实际差价仅有一角至两角,但整数标价容易放大干部职工 “价格偏高” 的心理感知。

  综上,秀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认为,干部职工感受到的价格差异,本质是信息不对称导致比价标准不一、市场化商业营销与审批定价两种模式并存、采购规模禀赋不同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存在主观刻意抬高商品定价的情形。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干部职工的诉求,秀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介绍,将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小卖部运营管理,尽可能缩小价差感知,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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