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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71岁老人坠入小区地下车库积水井身亡,家属:井口无盖无护栏,物业称仍在协商

2026-09-16 20:47   海报新闻

  9月15日,在警方协调下,双方进行了第三次协商。家属将诉求调整为27万元,物业方面提出赔偿12万元,警方在协调过程中建议双方考虑以20万元和解。因仍未达成一致,双方约定回去继续商议,并计划于9月17日18时再次协商。

  老人此前是否多次“走失”?家属与物业说法不一

  王宾同时提到,杨娟此前曾有过两次在小区内迷路的情况。王宾称,今年5月,杨娟曾进入地下车库,之后不知道如何从地下找到自己的单元楼,后来通过步梯走到六楼,“她在那坐了好长时间,是保安帮忙找到的,家属很感谢,还给保安买了烟”。对于这次经历,李萌表示,母亲当时确实因为地下车库环境复杂而迷路。

  王宾还提到今年七月的一次情况,“她走到一号楼了,我们保洁打扫她那栋楼的卫生,认识她,保洁把她带回来给送到家了”。对于物业所称7月份这次“走失”,李萌予以否认,“她就是溜达过去的,因为她每天早上六点钟都会出去溜达”。

  律师:物业可能需要承担同等或者主要责任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物业是小区地下车库、储水井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场所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积水井属于危险区域,其房间门敞开且无照明,未设置井盖以及防护栏,未放置警示标识提示行人注意,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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