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打通民事权利救济堵点 最高法民刑交叉司法解释明起施行

2026-09-21 10:02   央视新闻

  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商品买卖等引发的经济纠纷,一旦一方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权利人往往陷入两难:是只能等待刑事侦查追赃,还是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过去实践中经常出现“只要涉刑、民事即停”的情况,导致民事救济渠道不畅。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统一裁判理念、细化裁判规则,打通民事权利救济堵点。司法解释自2026年9月22日起施行。

  畅通民事救济渠道

  并非一律“先刑后民”

  据统计,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民刑交叉案件超过22万件。什么是民刑交叉案件?通俗来讲,就是老百姓遇到的借贷、买卖、经营等民事纠纷,同时牵扯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等刑事犯罪,同一纠纷同时涉及民事权利救济与刑事责任追究两套司法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司艳丽:在司法解释里边,实际上指的是在审理经济纠纷的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或者说是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有关联或者有交叉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过去,有观点认为,对民刑交叉的案件都应当适用“先刑后民”原则。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