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数据条例》对数据爬取、算法歧视等行为划定红线
2026-09-24 06:57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
鼓励自然人依法将其个人信息相关数据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数据创新应用
加强数据权益保护
明确数据处理者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数据的规则和要求,并对数据爬取、算法歧视等行为划定法律红线
促进数据流通交易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数据市场建设

9月23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数据条例》,条例共八章六十六条,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会后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重点内容。
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刘东生介绍,我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扎实开展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数字强省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数据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还不充分,数据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嫣姝介绍,条例围绕推动数据要素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结我省实践经验,统筹考虑产业发展、权益保护、流通利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为推进数字强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