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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要封顶、定金不超1%……北京楼市新政将带来哪些影响?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北京市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本市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加强预售管理、有序实施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完善商品住房信贷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持续做好市场秩序规范和质量监管等六方面政策措施,自2026年9月24日起施行。这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北京市出台的《实施意见》全面严格预售管理要求,明确自2026年8月28日后,北京市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还需出具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同时,新项目申请预售的,其预售资金将全额、全过程监管,且在项目联合验收后,方可解除资金监管。

  为了确保在途项目平稳过渡,《实施意见》以2026年8月28日为关键分界点做了三类区分,特别是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允许在2027年底前仍可按原有预售条件申请,但需加强资金监管并报市级备案。

  《实施意见》规定,要有序实施现房销售,2026年8月28日起,新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在现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一般收取不超过总房价款1%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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