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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的“果蔬法庭”,守护的不只是公平正义

2026-09-30 16:01   大众新闻

  “他们这么办事,不地道!咱找‘苹果法庭’,给评评理!”

  9月8日上午,栖霞市人民法院桃村人民法庭果业纠纷调解室,气氛格外紧张,十余位村民满脸愠色、语气急促。庭长金良连忙迎上前:“大爷、大娘,甭着急。慢慢说。”助理法官王楠楠见状,眼明手快将温水送到村民手中。

  你一言、我一语中,金良理清了原委:村民以自有果园入股果树专业合作社,约定每年每亩果园租金800元,但合作社支付四年租金后,已连续拖欠三年租金。

  金良找来合作社负责人,对方翻来覆去就一句话“经营亏损,没钱!”情绪刚刚平复的村民又骚动起来。

  “按照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订了,就得执行。用咱老百姓的话,就是说话算话……”一番释法说理后,合作社负责人透露了真实原因,资金已全部用于扩大规模,账上没有余钱。“但几天后,有一笔回款,先还村民吧。”在金良耐心调解下,双方就租金支付方案达成一致,一起果农群体性纠纷顺利化解。

  土地孕育丰收,也滋生纠纷。以农业闻名的山东,相应承担着化解涉农纠纷的重担,2023年以来,山东法院依法妥善审结各类涉农纠纷5.2万件。

  作为审判工作的“神经末梢”,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自然成为化解农业领域矛盾纠纷的主力军。其中,不少人民法庭因“断官司”有一手,被当地群众以果蔬产业取了“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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