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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三轮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6-10-13 13:40   威海公安

  为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三轮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转入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范围

  全市。

  三、整治对象

  二轮车(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车);

  低速四轮电动车(含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代步车辆)。

  四、整治重点

  (一)非法改装车辆。重点查处解码解除限速、更换控制器、更换大功率超标电池、加装改装灯具等非法改装行为。

  (二)涉牌违法车辆。重点查处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挪用号牌、套用他人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

  (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二轮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使用假冒、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2.二轮、三轮摩托车:涉牌涉证类违法行为,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酒后驾驶,非法改装、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或未投保交强险的、闯红灯、逆向行驶。

  3.低速四轮电动车:未取得合法上路资格(含未登记注册上牌、未取得驾驶资质、未依法投保交强险)擅自上路、闯红灯、随意变道、逆向行驶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条件的行为。

  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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