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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借助AI辅助办公遭辞退 法院:系合理使用 不构成违规

  柴旭表示,在案证据显示,保险公司虽制定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与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但所有内部规章制度均未明确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工具辅助办公,也未针对AI办公场景出台专项合规规则、操作规范。同时,公司没有针对AI工具使用开展任何专项培训,也没有向员工明确告知该类办公行为的合规风险和禁止要求,因此,法院认为,被告公司无权事后单方认定员工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主审法官柴旭

  到底有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泄密事实与实际损害?

  柴旭表示,被告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吴女士上传至AI平台的文件属于法定或制度界定的核心保密信息,也无法证实该行为造成了公司信息外泄、经济损失、声誉受损等实际危害后果。仅以AI平台存在数据留存的通用规则,推定存在泄密风险,不足以认定员工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法院:员工合理使用AI提质增效不构成违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某保险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判决撤销某保险公司向吴女士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判令保险公司向吴女士支付因违法解约产生的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工资损失等。判决已生效。

  此案裁判进一步厘清AI合规办公与违规泄密的行为边界:员工合理使用AI提质增效不构成违规。企业需主动适配数字办公,完善合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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