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称自带菜被海口一餐厅多收300元费用,店家:贴有禁带告示对方不听,十多份“自带”菜摆满桌,市监所:已介入核查,将组织调解
2026-10-14 20:52 经视直播
随后,餐厅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表示,经过他们核实:小票上的两笔“加工费”性质不同——489.53元是海鲜加工费,300元是自带熟食的收费。对方当天自己带了螃蟹、鱼等海鲜要求加工。
因为是老顾客介绍说要过生日,店里才同意加工三个海鲜,按50元一斤计价收了489.53元,这笔费用是提前告知了的。但对方后来又拿出十多份熟食上桌,当时工作人员劝阻,事后收取了300元费用。
记者联系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工作人员表示,餐厅有装修、人工等营运成本,大量携带外来食物进店,会带来额外负担,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餐厅有权拒绝或收取合理费用,且店方若已张贴禁带食物告示,具有一定告知效力。
但在此事中,消费者称未告知具体收费标准,收取300元费用确属“未提前明确告知具体金额”,他们将会去现场核实告示情况及收费明细,并进行调解。
对于此事,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表示,消费者在被提醒后,仍然坚持自带食物是不妥的,但消费者将食物带入后,餐厅没有有效制止,允许消费者食用了自行带来的食物。
这种情况下,如果餐厅明确告知“使用我的场地需要收费”,比如餐厅在店堂告示上写明:“自带食物,收取费用的标准是多少”。这样能给消费者选择权,收费标准如果符合实际情况,也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