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人取消订单,多家快递公司被指或处罚快递员,金额2至10元
2026-10-23 15:55 中新经纬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兆全对中新经纬表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未赋予用人单位罚款权。消费者自行退单属于正常商业经营风险,快递员不存在过错或失职,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全额返还罚款。
实践中,一些快递公司并未直接罚款,而是通过揽收成功率、平衡计分卡、考核扣分等指标扣减快递员薪酬。杨兆全认为,两者形式不同但实质高度趋同,大量此类考核扣薪已构成变相克扣工资,本质是用“绩效制度外壳”规避禁止罚款的法律红线。
对于当前快递员面临的系统误判、咨询或表扬工单被自动判定为投诉、无核实无申诉等问题,沈建峰表示,系统不做任何甄别、只要客户联系过就一概扣分,欠缺合理性,比以罚代管更可怕。他提出,重大扣罚款应当有人工复核,企业还应建立内部申诉机制,重大事项申诉应当人工答复。
在制度完善层面,杨兆全建议,尽快完善不完全劳动关系立法规制,明确新业态用工最低权益底线;强制推行算法公开、算法复核和算法审计,禁止将不可控风险归责劳动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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