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眼膏乱象,辣眼睛
2026-10-23 18:06 中国新闻网微信公号
“这类宣传不仅涉嫌虚假宣传,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颖表示,即便有个别真实案例,也不能推翻非医疗产品不得宣称医疗功效的法律禁止性规定,且达不到证明产品普遍具有治疗功效的科学标准。
夏颖指出,虚假宣传的认定核心在于“是否引人误解”,即便存在极个别有效案例,只要宣传内容会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为产品具有治疗功效,仍应认定为虚假宣传。同时,无论宣传渠道是公域平台还是微信群、朋友圈、腾讯会议等私域空间,只要是经营者为推销商品所作的商业宣传,均受广告法规制。
为何不少人深信不疑?
细究这些护眼产品,每款都有自己的所谓“看家本领”。
相关品牌营销人员的宣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