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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盒”为什么容易引发“互害”循环

2026-10-25 06:27   澎湃新闻

  张小萌被“开盒”了——她个人信息泄露,频繁受到骚扰。她带着两百多页骚扰记录走进派出所当天,民警把骚扰她的张佩叫来了,告诉她,他们负责调解,要判对错得去法院起诉。

  后来,张小萌提起诉讼,赢了官司,法院判张佩书面向她道歉,不得再在网络上向她发送信息。但她依旧担心。她拿着判决书问法官:如果对方继续骚扰她该怎么办?法官回复她,这需要去问执行庭。张小萌觉得麻烦,没有去问。

  张小萌的担心不是空穴来风。派出所调解后,张佩还曾写保证书,称不会再在网上发关于张小萌的信息,但他后来违反了承诺。而上述判决生效后,张小萌称,骚扰仍在继续。

  这个细节我写进稿子之后,又在文档里看了很多遍,同时反复思考:为什么判决书没能有效阻止骚扰行为?

  近几年,我做了好几篇聚焦“开盒”等网暴行为的报道,直到做这一篇,我才真正意识到:“维权难”不是一句笼统的印象,它可以拆成一道道具体的“坎”。

  杜云被“开盒”后,曾在自己所在地和对方所在地派出所报案,都未获立案。最后,她走了民事诉讼,赢了官司,但也丢了工作。

  张安安被“开盒”后,身份证照片被发到网上,手机被陌生短信“轰炸到发烫”。她前后花了半年时间依法拿到“开盒”者信息,又花了两年时间走完司法程序。法院最终判决:“开盒”者在贴吧连续三日道歉,赔偿公证费五百元、精神损害赔偿两千元。

  即便付出上万元的维权费用,张安安仍然觉得值得,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对方付出法律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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