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12345,允许合理“不满意”
2026-10-27 14:03 光明网
允许“不满意工单”存在,符合实际情况。但执行该政策的关键,在于“允许合理存在”中的“合理”二字,即既要把握诉求的合理性,又要规范适用前提,对以“不满意”为由退案结案的情况应当慎之又慎。
光明网评论员
近日,四川雅安12345热线改革引发关注。雅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12345热线为减负赋能推动基层工单“减量提质”》一文中谈到,要树立“不片面追求高满意率和解决率”的考核导向,允许合理存在不满意工单,严禁弄虚作假、强迫群众“被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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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12345热线“允许合理存在不满意工单”之所以引发关注,在于它实事求是地指出,不是所有诉求都能被百分之百“满意”地解决,也并非所有诉求都能由公共服务平台处理。
12345热线是民意直通平台,为群众反映急难愁盼、寻求相关部门和属地帮助提供了快捷通道。但现实中,不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本身具有复杂性:或需要多部门联动,或尚缺乏合规的解决依据,或牵涉其他民事主体利益,相关部门无法即刻解决。这类情况客观存在。若仅以“高满意率”作为考核要求,就可能催生讨好式办结、妥协式答复,甚至出现刷分、劝撤诉等情况。群众的真实诉求,反倒可能被“满意办结”一键抹平,得不到长期性、系统性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