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布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 呼吁设置“份子钱”上限
2026-10-29 08:05 法治日报
在黄振华看来,此类倡导性标准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性指导,不具备法律强制约束力,其重点在“倡导”和“引导”,而不是“命令”或“禁止”;它不设定具体的权利义务,不产生法律拘束力,其效力依靠群众的认同与自觉形成。
高丰美认为,可以通过开展广泛宣传教育等方式,创新情感表达形式,如用贺卡、纪念品等替代高额礼金,加强宣传重情轻礼理念,引导群众自觉自愿遵守,让倡导性标准发挥实质效用。
受访专家均表示,相关倡导性标准的落地过程中存在现实堵点。
黄振华认为,重点在于“度”的把握。一方面,政府的倡导缺乏法律效力,各地做与不做、做到什么程度,都没有强制约束;另一方面,人情往来属于传统习俗范畴,发挥着表达情感、维系社会关系的现实功能,不是法律所禁止的危害性行为,不宜采取强制性手段。强行设限既不现实,也不符合现代治理的理念和方式,效果未必好。高丰美也注意到,习俗观念根深蒂固,群众观念转变需要一定时间,容易出现表面遵守、私下补礼金的变通做法,这些可能使得相关倡导的落地存在堵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