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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新政:推进现房销售

2026-10-31 09:28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齐泽文 济南报道

  10月30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通过优化预售管理、推进现房销售、创新金融土地配套政策,进一步防范住房交付风险,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新政对商品住房预售实行分类管理,设置合理过渡期。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须单体建筑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同时强化预售资金闭环监管,首付款、住房贷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热配套全部达标后方可解除监管。针对存量在途项目,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执行原有政策;已发布土地出让公告但尚未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如2027年1月底前取得规划许可、能够保障按时交付,经报备后可在2027年底前按照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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