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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网安部门公布多起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案

2026-10-31 14:54   公安部

  二是规范数据流转,加强终端防护。敏感数据导出必须确有必要并加密、脱敏,严禁将病历等数据长期存放于未部署安全防护的互联网电脑和其他终端;对医护电脑统一安装终端安全、磁盘加密和防泄漏工具,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杜绝数据“裸奔”。

  三是强化风险监测,完善应急机制。对系统登录、查询、导出等行为全程日志记录,并建立异常行为告警和数据库审计机制;定期开展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处置安全风险;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泄露立即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防止损失扩大。

  四是健全管理制度,压实人员责任。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院及科室负责人责任;将数据安全纳入新员工入职和年度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与运维厂商等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不定期抽查协议执行情况;对违规导出、存储等行为严肃问责,确保安全义务落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案例2:某公司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案

  企事业单位的来访登记系统承载着访客姓名、来访事由、联系方式等信息。这类“边缘系统”往往因不属于核心业务系统而缺乏基本安全防护,沦为数据安全链条中最薄弱的一环,极易被攻击者利用,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近日,福建龙岩公安网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此类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案件。

  经查,福建龙岩某公司自建的来访登记系统中存储了访客姓名、来访事由等个人信息,但该公司错误地认为“非核心业务系统”即“无安全风险”,既未采取有效的数据安全技术措施,也未落实数据安全管理义务,导致有关数据长期处于不设防状态,随时面临被窃取、篡改或泄露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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