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网安部门公布多起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案
2026-10-31 14:54 公安部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涉事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安全防护没有“局外人”,对“边缘系统”的疏忽,可能演变为数据安全的“溃堤之蚁”。各单位应当引以为戒,摒弃侥幸心理,把“四个务必”作为刚性要求,将数据安全保护融入系统建设与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一是务必摸清“家底账”,消除管理盲区。全面梳理本单位所有自建系统,特别是来访登记、考勤打卡、会议室预约等非核心业务系统,建立清单、逐一体检,做到心中有数、不留死角。
二是务必装好“防护盾”,夯实技术基础。无论系统规模大小,凡涉及数据处理,就必须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部署防病毒、防火墙、入侵检测等基础安全措施,杜绝系统“带病运行”。
三是务必管好“责任人”,压实安全责任。明确每个系统的数据安全负责人,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风险自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
四是务必备好“应急案”,确保有备无患。针对非核心系统同步建立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责任人、处置流程和上报时限。一旦发生数据泄露或系统入侵,立即启动预案,先行断网止损、保全证据、留存日志,并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案例3: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