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是手机拿到的是现金,记者调查:消费租赁怎么成了借款渠道?
2026-11-02 06:34 央广网
康凯介绍:“只做特定的新机,那是因为这几款新机流量更大,更容易转化,而且买断价更高,对于商家来说那就更赚钱一点。另外其实这一类平台主要针对的就是一些缺钱的用户,租手机很多时候是用来变现,这中间因为中介的存在,中介会引导很多的用户去很多个租机平台下单。每一个平台的审核机制不一样,哪一个平台能够审核通过,他就把客户推荐到哪个平台,用户自己都不知道,后续将承担很高的买断金的成本。”
在“租机贷”套路中,涉及借款方、放贷方和中介三方主体。岳屾山表示,若平台与中介明知并配合以租赁名义套现放贷,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平台与中介关系分为有关联与无关联,责任边界在于是否知情、是否配合、是否参与。
岳屾山说:“租机套贷违反国家金融相关的监管法规,是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借贷行为。借款方、放贷方、中介若明知并配合,平台和中介对非法经营行为明知,既违法也可能涉嫌共同犯罪,即非法经营罪。平台仅正常出租、不知情则免责;中介以此放贷牟利属非法放贷,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可能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岳屾山提示,用户若明知以租机名义套现放贷仍参与,后续主张权利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消费者若在不知情中受骗,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