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当时评丨大字写出去的话,不能靠小字来赖
2026-11-04 15:06 海报新闻
更隐蔽的代价出现在维权环节。商家以小字预设免责条款,一旦发生纠纷,便可援引“已告知”为自己辩护。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商家以大字标榜“360穹顶功能”,小字注明需搭配可选购的后环绕音箱方能实现。法院认定,这种大小字反差未尽到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义务,构成违约。判例有典型意义,但进入诉讼程序的消费者只是极少数。多数人面对金额不大、流程过长、一句“页面写了的”回应,往往选择不再追究。这一设计以极低的成本,换取了极高的沉默率。
由此引出一个比“某家企业该不该罚”更根本的问题:当“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成为多行业默许的表达方式,它就不再是个别商家的道德瑕疵,而是一种需要正视的传播积习。在这种积习中,诚实写清条件的广告反而可能吃亏。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受损的不只是某家企业、某次交易的诚信,而是整个市场的信用生态和消费者的基本信任。
监管已经有所行动。2025年底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者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方式进行补充说明,意在堵住“写了等于没写”的模糊地带;2026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又印发通知,部署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直指“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萝卜坑式引证”等乱象。
方向很明确,但执法能管住的是底线,管不了上限。底线是不得虚假宣传、引人误解,上限是把关键信息放到消费者一眼能看见的地方。执法能罚一次文字游戏,罚不出企业的诚意,底线靠监管守住,上限需要靠企业的自觉和诚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