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暗访职业打假人:有人晒豪车、直播收徒,称打假日入三万,同行接连被查,临时解散团队,“等风头过去再干”

2026-11-04 19:58   大河报

  在王魁看来,购买数量、索赔次数,是判断案件的事实之一,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还要审查索赔目的和具体手段。“买到过期食品,你去找超市协商,去举报,都有法律依据。要认定敲诈勒索,还得查清楚,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没有威胁、要挟,商家是不是因为害怕才交钱。”王魁说。

  他表示,商品确有问题,索赔也要依法进行。借反复滋扰、威胁等手段,逼商家支付没有合法依据的钱款,可能受到刑事追究。

  大河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央视曝光的一起案件中,两名“职业打假人”控制多个账号,针对线上商超的日化用品拆单购物千余笔,通过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集中、反复投诉举报数百次,按每单500元索赔。两人向企业表示,不支付赔偿,就持续投诉,直至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处罚。累计索赔近47万元,实际拿到11.65万元。

  法院认定,两人把撤销投诉作为索取赔偿金的直接对价,以诉累和声誉相要挟,迫使企业支付明显不合理的赔偿。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及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对于授课者所说的让商家先报价、避免直接开口要钱等话术,以此规避法律风险,王魁表示,还要看商家为什么付款,“如果你一直威胁、施压,他因为害怕才答应给钱,即使金额是他先提的,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办案要看整个过程。”

  法治专家、中原工学院法学院教授吴殿朝认为,职业打假人有组织地反复滋扰、胁迫索财,会损害商家财产权益、干扰正常经营,会占用投诉处理、行政执法和司法资源。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