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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十日!德州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

2026-11-07 00:09   光明微直播

  案情回顾

  近日,莒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辖区一饭店内有人醉酒闹事,严重影响店内正常经营。

  接警后,民警带领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民警现场核查得知:违法行为人李某酒后到莒镇一餐馆就餐,因店家告知已停止营业,李某民心生不满。为发泄情绪,李某民当场多次辱骂饭店店主。在场热心群众多次劝导其冷静离开,但李某民态度蛮横、拒不收敛,持续辱骂店主,并动手推搡店主致其当场摔倒。

  据店主反映,李某此前多次酒后到店内随意串桌、滋事扰序,长期影响饭店正常经营,此前店家一直选择忍让、未予追究。为严厉打击酒后滋事、任性扰序违法行为,民警连夜奋战、固定证据。

  目前,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小酌怡情,滋事违法。酒后肆意辱骂他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均属于违法行为。喝酒不能成为肆意闹事的借口,酒后违法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遇到纠纷保持冷静,合理合法维权。禹城公安对酒后寻衅滋事行为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全力维护辖区商铺经营秩序与社会治安稳定。

  

责编:郭 超
审签: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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