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025-07-24 16:42 中国人民银行
(五)加大对脱贫地区和重点人群的金融支持。持续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欠发达地区、“万企兴万村”行动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落实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持续加大对帮扶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产业全链条金融精准服务。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发展金融服务。优化联农带农金融支持模式,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带动能力。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积极谋划过渡期后的金融帮扶机制。
(六)持续提升定点帮扶质效。扛牢定点帮扶政治责任,加强定点帮扶队伍建设和机制保障,科学谋划帮扶举措和帮扶项目。保持帮扶力度总体稳定,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深入发挥金融优势,强化帮扶资金、社会力量与金融资源的协同配合,推动帮扶地区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三、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
(七)做好乡村“土特产”金融服务。紧扣特色农产品种养融资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拓宽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乡村“土特产”融资模式和专属金融产品。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积极对接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乡村工匠聚集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品牌销售各环节金融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优化农业国际贸易、农产品跨境电商等业态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